第19章 玉血灵族的历史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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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王云霄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就在课本上看到过,有关于灵族和海民归化入籍的描述。
不过那个时候他对于这两个种族并不了解,还以为是那种长耳朵长腿,喜欢射箭的森林精灵,还有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鱼尾巴的美人鱼……
然而事实和他的幻想有很大出入。
玉血灵族居然就是血族……你们改成这个名谁特么能认得出来?
国人在外文翻译的时候就喜欢讲究一个信达雅的调调,不管什么玩意都给你加一层美颜滤镜。比方说胳膊壮先生翻译过来就是阿姆斯特朗先生,听起来特别的高大上。
什么英吉利啊,德意志啊,美利坚啊……你甭管原来人家那个词是怎么读的,我就是要给你涂金抹粉,非如此不足以显示出我们这些双语人才的逼格。
不过在初三年级的课本上,对于灵族、海民,以及世界周边环境倒是有了更进一步的详细介绍。
让普通人接触到这些知识其实是有风险的,归根结底还是认知的问题,你想教给他的东西,和他听进去的未必是一码事。
有些贫困户,你给他买一头小猪崽,希望他养猪致富,他回去就把猪宰了下酒。
有些官老爷,明知道土匪杀进来自己全家要死光光,自己家地窖里几百万两白银藏得严严实实,等皇上筹集军饷剿匪的时候,一毛钱都不愿意往出拿。
这世间的道理,大抵相通。
就像禁止早恋这种政策,防的不是你有情我有意,偷偷摸摸搞小动作的那种学生。真正要防范的是那种看上哪个姑娘,直接强行连接,完事后提起裤子不认账的***。回头搞出人命了,你去追究责任,人家就会说我们家孩子还是个孩子,两小无猜,自由恋爱巴拉巴拉……
这个东西就很不好界定一个明确的标准,只能一刀切。
同样的道理,有关于神秘侧的知识,也不能光明正大地教授给学生,只能有限度地一点点开放。
你今天敢教给学生关于天使恶魔的知识,明天就会有学生把自己同桌绑起来活烤了献祭黄石王座。
王云霄现在拿到的,就是经过第二次改版的教材。
这里详细介绍了灵族和海民的来历。
灵族进入明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前朝开国初期,远洋舰队访问欧洲,促成了当时东西方文化在各个层面上的大规模交流。
后来便有灵族商人随舰队返回,依靠东西方的贸易交流迅速扩张势力,这几百年来在东部沿海地区留下了许多神秘的传说。
因为最初的灵族人不适应阳光,习惯在黑夜里生活,并且掌握着诸多邪异的家族秘法,因此又被不明真相的东方人称作为“夜魔”。
老天门人土话里说的“夜魔虎子”,既指代蝙蝠,也指代灵族。
过去老话里常说的“盐吃多了变夜魔虎子”,最初的语义就是指这些漂洋过海而来,贩卖各种稀罕洋货的灵族商人。
而“夜魔虎子吃烟袋油子”,这句话,最开始也是用来形容被传教士泼洒圣水,全身燃烧的灵族商人。后来逐渐转变为对那些抽大烟产生戒断反应,躺在地上抽风的大烟鬼的形容描述。
当然灵族在远东的旅居生涯也并非是一帆风顺,在大约五十年前,西方联军舰队第二次抵进天门的时候,当时在天门本地经营过年的一个家族在利益的诱惑下,为洋人充当了带路党,战后便被驱逐出境。
如今生活在天门的灵族,并不是之前做带路党的那个家族,而是在鹰国闭关锁国之后,才迁移至远东的家族联合体,可以叫做族群。
这些灵族与欧陆原生家族不同,已经克服了畏惧阳光的本能,甚至转信了新教,与前进教会的()
前身,也就是加尔默罗圣衣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他们带来了鹰国皇家科学院的一系列先进科学技术,推动了国内的现代化工业建设,因此才被大总统接纳,正式登记注册,成为第一批西洋归化民。
大总统是个敞亮人,你拿得出真金白银的诚意,我就分你一把交椅。
至于吸不吸血的问题……他们自己说不吸,课本上对此也是语焉不详,只说灵族,压根就没提过血的事。实际上怎么回事,那就只能说是见仁见智了。
陈燕怀疑他们吸血是很正常的顾虑,毕竟她也是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玉血灵族。
李沐沐对此则有不同的意见。
“传统的吸血鬼都会蓄养血仆,顾名思义,既可以吸血,也可以当做仆人来使用。这个玉血灵族是怎么回事我不太清楚,但如果他们兄妹想要吸血的话,多办两张学籍证明也就行了,没必要急着回家。”
一般情况下来说是这样,你不能说没有那种特殊的奇行种,但不能以偏概全。就像人类群体里也会出现变态杀人犯,但你不能说所有人都是变态杀人犯。
这里面有一个很简单的“指数增长”常识,如果每个吸血鬼都能肆无忌惮地吸血,天天不重样地吸,那这个世界上早就没有正常人了。
而且就像李沐沐所说的那样,人家有钱。对于有钱人来说,这都不叫事儿。你别说从家里带血仆过来,就算是在学校里面把白花花的票子拿出来晃一晃,也有的是人愿意放血。
陈燕听完李沐沐的解释,依旧很担心:“他们急着回家,肯定是有急的理由,你说我要不要以学生会的身份主动去询问一下呢?”
“要!”
“不要!”
王云霄和李沐沐异口同声,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回答。
王云霄是觉得无所谓,你堂堂学生会主席,他还能吃了你不成?老子身后这么多兄弟呢,他们要是敢动你一根毫毛,我把他肠子抽出来喂他妹吃下去。
李沐沐则是觉得,没必要去招惹这种麻烦。他们的家主既然敢把他们送来读书,死肯定是死不了的,出了什么问题也可以找学校处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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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那个时候他对于这两个种族并不了解,还以为是那种长耳朵长腿,喜欢射箭的森林精灵,还有上半身是人,下半身是鱼尾巴的美人鱼……
然而事实和他的幻想有很大出入。
玉血灵族居然就是血族……你们改成这个名谁特么能认得出来?
国人在外文翻译的时候就喜欢讲究一个信达雅的调调,不管什么玩意都给你加一层美颜滤镜。比方说胳膊壮先生翻译过来就是阿姆斯特朗先生,听起来特别的高大上。
什么英吉利啊,德意志啊,美利坚啊……你甭管原来人家那个词是怎么读的,我就是要给你涂金抹粉,非如此不足以显示出我们这些双语人才的逼格。
不过在初三年级的课本上,对于灵族、海民,以及世界周边环境倒是有了更进一步的详细介绍。
让普通人接触到这些知识其实是有风险的,归根结底还是认知的问题,你想教给他的东西,和他听进去的未必是一码事。
有些贫困户,你给他买一头小猪崽,希望他养猪致富,他回去就把猪宰了下酒。
有些官老爷,明知道土匪杀进来自己全家要死光光,自己家地窖里几百万两白银藏得严严实实,等皇上筹集军饷剿匪的时候,一毛钱都不愿意往出拿。
这世间的道理,大抵相通。
就像禁止早恋这种政策,防的不是你有情我有意,偷偷摸摸搞小动作的那种学生。真正要防范的是那种看上哪个姑娘,直接强行连接,完事后提起裤子不认账的***。回头搞出人命了,你去追究责任,人家就会说我们家孩子还是个孩子,两小无猜,自由恋爱巴拉巴拉……
这个东西就很不好界定一个明确的标准,只能一刀切。
同样的道理,有关于神秘侧的知识,也不能光明正大地教授给学生,只能有限度地一点点开放。
你今天敢教给学生关于天使恶魔的知识,明天就会有学生把自己同桌绑起来活烤了献祭黄石王座。
王云霄现在拿到的,就是经过第二次改版的教材。
这里详细介绍了灵族和海民的来历。
灵族进入明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前朝开国初期,远洋舰队访问欧洲,促成了当时东西方文化在各个层面上的大规模交流。
后来便有灵族商人随舰队返回,依靠东西方的贸易交流迅速扩张势力,这几百年来在东部沿海地区留下了许多神秘的传说。
因为最初的灵族人不适应阳光,习惯在黑夜里生活,并且掌握着诸多邪异的家族秘法,因此又被不明真相的东方人称作为“夜魔”。
老天门人土话里说的“夜魔虎子”,既指代蝙蝠,也指代灵族。
过去老话里常说的“盐吃多了变夜魔虎子”,最初的语义就是指这些漂洋过海而来,贩卖各种稀罕洋货的灵族商人。
而“夜魔虎子吃烟袋油子”,这句话,最开始也是用来形容被传教士泼洒圣水,全身燃烧的灵族商人。后来逐渐转变为对那些抽大烟产生戒断反应,躺在地上抽风的大烟鬼的形容描述。
当然灵族在远东的旅居生涯也并非是一帆风顺,在大约五十年前,西方联军舰队第二次抵进天门的时候,当时在天门本地经营过年的一个家族在利益的诱惑下,为洋人充当了带路党,战后便被驱逐出境。
如今生活在天门的灵族,并不是之前做带路党的那个家族,而是在鹰国闭关锁国之后,才迁移至远东的家族联合体,可以叫做族群。
这些灵族与欧陆原生家族不同,已经克服了畏惧阳光的本能,甚至转信了新教,与前进教会的()
前身,也就是加尔默罗圣衣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他们带来了鹰国皇家科学院的一系列先进科学技术,推动了国内的现代化工业建设,因此才被大总统接纳,正式登记注册,成为第一批西洋归化民。
大总统是个敞亮人,你拿得出真金白银的诚意,我就分你一把交椅。
至于吸不吸血的问题……他们自己说不吸,课本上对此也是语焉不详,只说灵族,压根就没提过血的事。实际上怎么回事,那就只能说是见仁见智了。
陈燕怀疑他们吸血是很正常的顾虑,毕竟她也是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玉血灵族。
李沐沐对此则有不同的意见。
“传统的吸血鬼都会蓄养血仆,顾名思义,既可以吸血,也可以当做仆人来使用。这个玉血灵族是怎么回事我不太清楚,但如果他们兄妹想要吸血的话,多办两张学籍证明也就行了,没必要急着回家。”
一般情况下来说是这样,你不能说没有那种特殊的奇行种,但不能以偏概全。就像人类群体里也会出现变态杀人犯,但你不能说所有人都是变态杀人犯。
这里面有一个很简单的“指数增长”常识,如果每个吸血鬼都能肆无忌惮地吸血,天天不重样地吸,那这个世界上早就没有正常人了。
而且就像李沐沐所说的那样,人家有钱。对于有钱人来说,这都不叫事儿。你别说从家里带血仆过来,就算是在学校里面把白花花的票子拿出来晃一晃,也有的是人愿意放血。
陈燕听完李沐沐的解释,依旧很担心:“他们急着回家,肯定是有急的理由,你说我要不要以学生会的身份主动去询问一下呢?”
“要!”
“不要!”
王云霄和李沐沐异口同声,却给出了截然不同的回答。
王云霄是觉得无所谓,你堂堂学生会主席,他还能吃了你不成?老子身后这么多兄弟呢,他们要是敢动你一根毫毛,我把他肠子抽出来喂他妹吃下去。
李沐沐则是觉得,没必要去招惹这种麻烦。他们的家主既然敢把他们送来读书,死肯定是死不了的,出了什么问题也可以找学校处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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