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心跳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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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方秋浑然不觉,在岸上稳住身型后,快速转身冲他摆了摆手,满脸歉疚道:“你快走吧。”
话毕,眉头缓缓皱起,像是不经意地继续道:“我今天本来是过来洗衣服的,看到这边上长了几株金银花就想摘回去泡水喝,结果谁知道不小心踩空掉水里了。”
“总之太感谢你了。”
听见这话,周应淮才重新睁开了眼睛,视线扫过不远处背篓里冒尖的衣物,以及岸边缠绕在芦苇上的金银花,心中仅存的疑虑被打消,随后轻轻应了一声,想借着抹掉脸上水珠的动作将那抹逐渐攀升的温度降下去。
可事实证明,这完全是徒劳。
“不用客气,举手之劳。”周应淮深吸一口气,又交代道:“等我们走了你再出来。”
见她点头,周应淮便马不停蹄地朝着上游游去。
快速的动作说不清是为了不被人发现,还是为了逃避这令人不自觉乱掉心跳的氛围。
冰冷的河水漫过头顶,浇灭了某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火热。
“淮哥,你洗好了?”
赵志高一行人来到河边的时候看见的便是周应淮正在往身上套衣服的画面,见到他脸有些红还以为是热的,也没当回事,笑着道:“你等等我们,咱一起回去。”
说着几个穿着统一工装的大老爷们就要脱衣服,只是这有说有笑的氛围却被周应淮冷着脸给打断了,“等等!”
所有人几乎条件反射地停下手中的动作,一同看向周应淮,脸上满是呆愣和迷茫,有两个人衣服脱到一半了,也不敢整理,瞧起来滑稽又搞笑。
“去前面洗,刚才我在这儿看到条水蛇。”周应淮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完后,便领头率先顺着河流朝前走去。
大家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结果居然是有水蛇,当即放松下来,嬉皮笑脸地小声调侃道:“淮哥居然也会关心我们。”
那可是厂里令人闻风丧胆的大魔王啊!
虽然他才来厂里没几年,但是人家专业技能和知识都过硬,从普通工人一步步往上爬,年纪轻轻就成了高级技术员,平时不苟言笑,冷冰冰的板着脸,一个眼神就能吓死一堆人,如今居然能从他嘴里听到这样有温度的话,简直令人惊掉下巴,纷纷惊叹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出来了。
面对这样突如其来的关心,不少人都觉得震惊,可心头也不免浮现出了一丝感动。
一条水蛇而已,他们都是大老爷们,哪里会怕这个,淮哥之所以会让他们换地方,一定是因为淮哥他善呐!
“我们现在在村里住,不能给人家添麻烦。”赵志高倒是觉得自己猜到了周应淮的真实想法,一边说着,一边摸着下巴用力点了点头,看向前方那抹高大背影的眼神当中充满了佩服和崇拜。
谁知道他们口中讨论的主人公却丝毫没有听进去他们的话,他脑海中有些混乱,忍了片刻,最后还是没忍住回头朝着某个方向看了一眼,但是距离较远,就算他视力再好,也看不见想看的。
可是他这一眼却成功让叽叽喳喳的十几张嘴都闭上了。
*
躲在芦苇荡里的程方秋听不到他们的对话,但见人都走了,心头不免重重松了口气,然后才敢直起身子揉了揉酸痛的双腿和腰身。
原主选的这个位置得天独厚,周围都是高大的芦苇,只要不出声,没人能发现她,书中原主唯一聪明了一次的地方就是在这儿,不光为自己的突然出现找好了借口,还成功缠上了周应淮。
所以这就显得原主后面的各种作死行为都像是作者为了推动剧情发展,从而强行降了智。
说到底他们这些配角都只不过是男女主成功路上的垫脚石罢了。
颇为愤慨地感叹了一下原主和自己的可怜命运,程方秋就将视线落在了脚边那一背篓的脏衣服上面,仅仅只是一眼,她就感觉头开始疼了起来。
程家祖祖辈辈都是贫农,根正苗红,在这个年代是走到哪儿都能挺直腰杆子做人的程度,只是一个穷字却像是一座大山一样压得过惯好日子的程方秋喘不过气来。
她叹气垂眸,不经意间瞥见水面上印出的娇艳面孔,不由瞪大了双眼仔仔细细地端详起来,这张脸和她至少有七八分相似,巴掌大的鹅蛋脸上挂着一双天生自带三分风情的桃花眼,小巧挺翘的鼻子,不点而红的唇瓣,每一处五官都令她感到无比的熟悉。
脸在江山在,这让她心中的憋屈消了个三四分。
其实最重要的是除了接受现状,她又能如何呢?
就是不知道她在现实世界中怎么样了,是和原主互换了,还是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死去了……
不管如何,不管在哪儿,程方秋都想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
夏天闷热的风吹在身上,让原本就湿透的衣衫贴得更紧,程方秋收起思绪,忍着难受从背篓里循着记忆找出了一件原主的衣裳套在身上,然后大步往程家的方向走去。
她现在只想好好洗个头洗个澡,再换身干净的衣服!
这个时间点大家都下工了,大部分人都窝在家里躲太阳,所以一路上倒是没遇见什么人,偶尔遇到一两个看到她的狼狈样子,程方秋都以不小心掉河里了为借口糊弄了过去,好在没人多管闲事硬拉着她追问。
等进了程家的院子她才算是彻底松了口气。
眼前的小木屋不大不小,进门是堂屋,堂屋后面是程父程母的房间,堂屋左边是厨房,右边两间小的屋子则是原主和原主弟弟的房间,靠近后院的位置有两个独立的小屋子,分别是最近几年才陆续盖起来的浴室和厕所。
站在院子里四处打量了一圈,程方秋刚放下来的心又瞬间提了上去,有些欲哭无泪,在繁华大都市生活了那么多年,一下子让她在偏僻小山村生活,这种落差感堪比天塌了。
好在虽然环境差了点儿,但是却十分干净,院子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并不杂乱,可见这家的主人是个讲卫生的。
程方秋先将背篓随意放在堂屋的门边,随后循着记忆往原主的房间走去,推开门,房间不大,靠墙的位置摆了一张床,窗边有一张小桌子以及一个木箱子。
她先从箱子里找出了一套干净衣服,然后拿上毛巾和香皂就往门外走去。
去往后院要经过厨房,刚靠近,就闻到里面传出来的阵阵菜香,食物的味道让她不自觉吸了吸鼻子。
“秋秋你回来了?”
正被这股香味勾得挪不动脚步的程方秋倏然听见这道声音,吓得差点儿把手中的衣物给丢掉,循着声音看过去,就瞧见从灶台后面走出来一位与自己有四五分相似的美妇人。
明明已经四十多岁,可是岁月却像是从未在她身上光顾过一样,一头利落的齐耳短发没有削弱她的美丽,反而更加突出精致的五官,让人挪不开眼。
这是原主的母亲丁夕梅,说起来,她的经历可以称得上一句坎坷戏剧。
出生沪市大户人家,年少时也是名动一城的美人,可好景不长,在那场大动乱中,丁家被卷进灾祸,不光家财被没收,而且全家都被下放,死的死,病的病,到最后只留下她一个人。
这种情况下,美貌和出身就成了招灾的活招牌,不少流氓在边界线上不断骚/扰她的生活,绝望之下她便想一死了之,恰好被原主的父亲程保宽救下。
程保宽是个老实正直的小伙,不怕麻烦,也不嫌弃她的身份,见她处境艰难,便提出两人结婚,以此来避开祸患。
两人婚后一开始相敬如宾,她在沪市见过太多惊艳的少年郎,对这样一个普通又糙的庄稼汉怎么也喜欢不上来,只是顾念着恩情勉强给予笑脸。
可日久见人心,她渐渐被他的真心打动,两人相互扶持,孕育了一儿一女。
程保宽干活得力,几乎每年都能拿满工分,家里日子越过越好,虽说不上富贵清闲,但也算是幸福美满。
原主的美貌就是随了丁夕梅,可惜性子却愣是没有随了爹娘当中的任何一位,不然也不至于落得那样悲惨的结局。
“这是咋了?怎么弄成这个样子?”丁夕梅早在看见程方秋的第一时间就迎了出来,眉头紧紧皱起,拉着她的手上上下下看了个遍,在确定除了全身湿透以外,没有其他外伤后,才稍稍松了一口气。
没人会不喜欢长得漂亮的人,程方秋作为一个资深颜控更是如此,虽然两人算是陌生人,但是她还是对对方产生了些许好感,与此同时,她也没忘记不露端倪地模仿原主的语气抱怨着今天的倒霉。
“以后一定要小心点儿,娘早说了不让你去,你这孩子非要去。”丁夕梅又是心疼又是责备地拍了拍程方秋的手背,随后冲着后院的方向喊道:“老程赶紧烧壶热水。”
这天气虽然热,但是女人们一般都不敢像大老爷们一样用冷水洗澡,生怕生理期的时候遭罪。
听见呼唤,程保宽马不停蹄地从后院跑进来,连手中的斧头都还没来得及放下来,瞧见程方秋的惨样,先是惊呼一声,问清缘由后,又是烧水又是送水,忙得脚不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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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毕,眉头缓缓皱起,像是不经意地继续道:“我今天本来是过来洗衣服的,看到这边上长了几株金银花就想摘回去泡水喝,结果谁知道不小心踩空掉水里了。”
“总之太感谢你了。”
听见这话,周应淮才重新睁开了眼睛,视线扫过不远处背篓里冒尖的衣物,以及岸边缠绕在芦苇上的金银花,心中仅存的疑虑被打消,随后轻轻应了一声,想借着抹掉脸上水珠的动作将那抹逐渐攀升的温度降下去。
可事实证明,这完全是徒劳。
“不用客气,举手之劳。”周应淮深吸一口气,又交代道:“等我们走了你再出来。”
见她点头,周应淮便马不停蹄地朝着上游游去。
快速的动作说不清是为了不被人发现,还是为了逃避这令人不自觉乱掉心跳的氛围。
冰冷的河水漫过头顶,浇灭了某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火热。
“淮哥,你洗好了?”
赵志高一行人来到河边的时候看见的便是周应淮正在往身上套衣服的画面,见到他脸有些红还以为是热的,也没当回事,笑着道:“你等等我们,咱一起回去。”
说着几个穿着统一工装的大老爷们就要脱衣服,只是这有说有笑的氛围却被周应淮冷着脸给打断了,“等等!”
所有人几乎条件反射地停下手中的动作,一同看向周应淮,脸上满是呆愣和迷茫,有两个人衣服脱到一半了,也不敢整理,瞧起来滑稽又搞笑。
“去前面洗,刚才我在这儿看到条水蛇。”周应淮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完后,便领头率先顺着河流朝前走去。
大家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结果居然是有水蛇,当即放松下来,嬉皮笑脸地小声调侃道:“淮哥居然也会关心我们。”
那可是厂里令人闻风丧胆的大魔王啊!
虽然他才来厂里没几年,但是人家专业技能和知识都过硬,从普通工人一步步往上爬,年纪轻轻就成了高级技术员,平时不苟言笑,冷冰冰的板着脸,一个眼神就能吓死一堆人,如今居然能从他嘴里听到这样有温度的话,简直令人惊掉下巴,纷纷惊叹太阳是不是从西边出来了。
面对这样突如其来的关心,不少人都觉得震惊,可心头也不免浮现出了一丝感动。
一条水蛇而已,他们都是大老爷们,哪里会怕这个,淮哥之所以会让他们换地方,一定是因为淮哥他善呐!
“我们现在在村里住,不能给人家添麻烦。”赵志高倒是觉得自己猜到了周应淮的真实想法,一边说着,一边摸着下巴用力点了点头,看向前方那抹高大背影的眼神当中充满了佩服和崇拜。
谁知道他们口中讨论的主人公却丝毫没有听进去他们的话,他脑海中有些混乱,忍了片刻,最后还是没忍住回头朝着某个方向看了一眼,但是距离较远,就算他视力再好,也看不见想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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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在芦苇荡里的程方秋听不到他们的对话,但见人都走了,心头不免重重松了口气,然后才敢直起身子揉了揉酸痛的双腿和腰身。
原主选的这个位置得天独厚,周围都是高大的芦苇,只要不出声,没人能发现她,书中原主唯一聪明了一次的地方就是在这儿,不光为自己的突然出现找好了借口,还成功缠上了周应淮。
所以这就显得原主后面的各种作死行为都像是作者为了推动剧情发展,从而强行降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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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家祖祖辈辈都是贫农,根正苗红,在这个年代是走到哪儿都能挺直腰杆子做人的程度,只是一个穷字却像是一座大山一样压得过惯好日子的程方秋喘不过气来。
她叹气垂眸,不经意间瞥见水面上印出的娇艳面孔,不由瞪大了双眼仔仔细细地端详起来,这张脸和她至少有七八分相似,巴掌大的鹅蛋脸上挂着一双天生自带三分风情的桃花眼,小巧挺翘的鼻子,不点而红的唇瓣,每一处五官都令她感到无比的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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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小木屋不大不小,进门是堂屋,堂屋后面是程父程母的房间,堂屋左边是厨房,右边两间小的屋子则是原主和原主弟弟的房间,靠近后院的位置有两个独立的小屋子,分别是最近几年才陆续盖起来的浴室和厕所。
站在院子里四处打量了一圈,程方秋刚放下来的心又瞬间提了上去,有些欲哭无泪,在繁华大都市生活了那么多年,一下子让她在偏僻小山村生活,这种落差感堪比天塌了。
好在虽然环境差了点儿,但是却十分干净,院子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并不杂乱,可见这家的主人是个讲卫生的。
程方秋先将背篓随意放在堂屋的门边,随后循着记忆往原主的房间走去,推开门,房间不大,靠墙的位置摆了一张床,窗边有一张小桌子以及一个木箱子。
她先从箱子里找出了一套干净衣服,然后拿上毛巾和香皂就往门外走去。
去往后院要经过厨房,刚靠近,就闻到里面传出来的阵阵菜香,食物的味道让她不自觉吸了吸鼻子。
“秋秋你回来了?”
正被这股香味勾得挪不动脚步的程方秋倏然听见这道声音,吓得差点儿把手中的衣物给丢掉,循着声音看过去,就瞧见从灶台后面走出来一位与自己有四五分相似的美妇人。
明明已经四十多岁,可是岁月却像是从未在她身上光顾过一样,一头利落的齐耳短发没有削弱她的美丽,反而更加突出精致的五官,让人挪不开眼。
这是原主的母亲丁夕梅,说起来,她的经历可以称得上一句坎坷戏剧。
出生沪市大户人家,年少时也是名动一城的美人,可好景不长,在那场大动乱中,丁家被卷进灾祸,不光家财被没收,而且全家都被下放,死的死,病的病,到最后只留下她一个人。
这种情况下,美貌和出身就成了招灾的活招牌,不少流氓在边界线上不断骚/扰她的生活,绝望之下她便想一死了之,恰好被原主的父亲程保宽救下。
程保宽是个老实正直的小伙,不怕麻烦,也不嫌弃她的身份,见她处境艰难,便提出两人结婚,以此来避开祸患。
两人婚后一开始相敬如宾,她在沪市见过太多惊艳的少年郎,对这样一个普通又糙的庄稼汉怎么也喜欢不上来,只是顾念着恩情勉强给予笑脸。
可日久见人心,她渐渐被他的真心打动,两人相互扶持,孕育了一儿一女。
程保宽干活得力,几乎每年都能拿满工分,家里日子越过越好,虽说不上富贵清闲,但也算是幸福美满。
原主的美貌就是随了丁夕梅,可惜性子却愣是没有随了爹娘当中的任何一位,不然也不至于落得那样悲惨的结局。
“这是咋了?怎么弄成这个样子?”丁夕梅早在看见程方秋的第一时间就迎了出来,眉头紧紧皱起,拉着她的手上上下下看了个遍,在确定除了全身湿透以外,没有其他外伤后,才稍稍松了一口气。
没人会不喜欢长得漂亮的人,程方秋作为一个资深颜控更是如此,虽然两人算是陌生人,但是她还是对对方产生了些许好感,与此同时,她也没忘记不露端倪地模仿原主的语气抱怨着今天的倒霉。
“以后一定要小心点儿,娘早说了不让你去,你这孩子非要去。”丁夕梅又是心疼又是责备地拍了拍程方秋的手背,随后冲着后院的方向喊道:“老程赶紧烧壶热水。”
这天气虽然热,但是女人们一般都不敢像大老爷们一样用冷水洗澡,生怕生理期的时候遭罪。
听见呼唤,程保宽马不停蹄地从后院跑进来,连手中的斧头都还没来得及放下来,瞧见程方秋的惨样,先是惊呼一声,问清缘由后,又是烧水又是送水,忙得脚不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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