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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章·“世界烧成我的颜色(8)。”

    无机之神黄澄澄的眼睛看向老板兔:

    “兔子?你为什么会出现在罗瓦莎?”

    “嚼嚼嚼……”老板兔嚼完了金色眼珠,又拿出一颗黑色眼珠往嘴里塞:“怎么?你可以钻空子过来,我就不行?”

    “你不是在对世界游戏进行维护吗?”

    “可是有人抽到了人家啊。这么好的机会,人家连忙屁颠颠地进入罗瓦莎了。”老板兔露出无辜又可怜的神情:“至于世界游戏这玩意……人家恨不得它早日消失呢。”

    “可世界游戏一旦消失,我们也会……!”无机之神说。

    下一刻,赤血般的瞳眸,在祂眼前放大。

    大白兔子紧紧盯着他。

    “……我早就不想活了。”它冰冷的瞳眸没有一丝生命的柔软:

    “只想早点解脱。”

    片刻后,它后退一步,脸上瞬间恢复了笑嘻嘻的神情,嘎嘣嘎嘣嚼起眼珠子。

    “苏1被你吃了。苏2抽出了人家的卡牌,被人家吃掉了。苏3跳楼摔死被海皇捡走吃了几口。”老板兔歪着脑袋,似乎十分困惑:

    “好奇怪啊,三个都死了。那应该会……会……会内个呀!为什么没有内个呢?为什么呢,难道真的没有内个吗……”

    它指的“内个”,意思不言而喻。

    ——为什么没有回档?

    为什么时间还在一刻不息地继续向前?

    难道苏明安给他们展现的,一直是一场空城计?

    它摸着肚子,想起了下午的事:

    ……

    数小时前,明溪校园,第三关。

    沈雪头戴白纱,身着镶钻长裙,一副婚礼扮相,站在舞台上。

    “这里是我的故事!这是属于我的故事!!”沈雪面貌微红,高声道:“《沈雪梦游仙境》,这是我故事的名字,我是女主人公沈雪,我选定男主人公为苏明安,最后的结局是我们在幸存者的祝福中终成眷属,是圆满美好的he!谁也更改不了,你们只能见证这一切!!”

    苏2见此,回头喊了一声:“那个白毛苏!我去打赢沈雪的故事领域,让她失去战斗力。你找机会掀翻礼堂,结束第三关!”

    “好!”苏1应道。

    苏2冲上舞台,迈步上前。

    踏入沈雪的故事领域这一刻,眼前景象骤然大变——

    ……

    “叮咚!”

    【你已进入故事领域·《沈雪梦游仙境(创生者:沈雪)》】

    【通关条件:找出逻辑错误、吃书、人设不合理的问题。】

    ……

    白光大放。

    温暖的阳光洒上额头,空气中传来栀子花的香气。

    进入沈雪的故事领域后,苏明安听到了一个声音:

    “——明安,两年后高考完,我们就要填志愿了。你明明很喜欢弹钢琴,也有很棒的钢琴天赋,为什么不成为一名钢琴家呢?”

    下一刻,他听到了自己的声音:

    “算了吧……钢琴对我来说已经有点陌生了,文科还是老老实实学金融法律吧。”

    他睁开眼。

    站在自己的面前的,是一个留着寸头、眼睛圆圆、面容和善的男同学。

    ——是他高中时的铁哥们,博龙。

    这段对话,应该发生在他们高二的时候。

    校园的梧桐叶片落下清透的阳光,夏蝉在枝头鸣叫,他们趴在教室门口的栏杆上,望着漆红色的塑胶跑道。

    这里是苏明安的高中校园。

    ……原来沈雪的故事,不是战神龙王风格,也不是凤傲天风格,而是校园回忆录,讲述的是高中的真实经历。

    故事领域的进程一般很短,像个非常短小的剧本,很快就能结束。

    赢下故事领域的条件,是解开故事的某个秘密,或指认出敌人有逻辑错误、吃书、人设不合理等问题。

    “要是成为有名的钢琴家,一场演出就好几万,总比一个月四五千的死工资好吧。”博龙建议道。

    苏明安眼神恍惚,他记得这场对话,令他印象深刻。

    当时的他们这样对话:“博龙,那我如果有一天弹不好了,或者根本就没能成功,那时与社会脱节的我……该怎么办?那时失去了应届生身份,又没有实习经历,我该怎么办?”

    “你这么有天赋肯定能成功的,不会弹不好,相信自己。”博龙鼓励道。

    “可我还有赵叔叔,我不能拿亲人的命作赌。而且,我现在也很少弹钢琴了。”

    “但你这么有天赋,不能浪费啊。难道你就这样沦为平庸了?”

    “……可我不敢赌。”

    “唉,而且你这么喜欢心理学,平时也说得头头是道,我觉得你很有潜力成为一个很好的心理医生啊!这也要放弃吗?”

    “……心理学太不稳定了,我也不敢赌。”

    “那你就准备去做个小职员吗?”

    “应该吧。普通人家的孩子,是不能考虑追逐梦想的,那不是理想主义,而是莽撞。赵叔叔每个月买药都是一大笔钱,还有父亲治病留下的欠债,如果我未来还不上,就全完了。我或许会在大学直播一些游戏,但只能当业余爱好……”

    “可惜了,你真的很有天赋,要是更有勇气一点就好了。”

    “谢谢,我真的不敢赌。也许,这不是勇气的问题……”

    博龙性情很好,也很照顾他。他们的缘分起源于博龙打游戏很菜,于是博龙经常会求助苏明安,咨询一些游戏方面的问题,二人渐渐熟了。

    博龙一直很羡慕苏明安,觉得苏明安和他简直是两个层次的人。

    他完全弹不来钢琴,气得家庭教师暴跳如雷,但苏明安只是去他家弹了一次,就让家庭教师赞不绝口。

    他玩游戏菜得抠脚,但苏明安明明没什么时间玩,却能大杀四方,利用游戏实况赚钱。

    成绩不错、作文好、游戏打得好、钢琴天赋超绝……苏明安简直处处碾压他。他一直觉得,将来苏明安一定会成为超级了不起的人,完全碾压他各个方面。

    所以他也不明白,苏明安为什么不肯追逐梦想。

    这么有才华的人,最后竟然还是给他这样的层次打工。

    “你再考虑考虑吧,真的可惜了。”博龙惋惜道。

    “……”苏明安沉默着。

    很快,放学铃响起了,故事领域的推进极快。下一瞬,苏明安发现自己已经背着书包走出校门。

    旁边,博龙很小声地在打电话:

    “喂,喂?姐,啥事?啊?我都说了我要的是07版的球鞋!你怎么给我06版的落后款……什么?爸妈不给买?我都好几个月没有新球鞋穿了……”

    苏明安看了一眼自己脚上缝缝补补了三年的破球鞋。

    他记得自己的高中时期,是最困难的一段时期。

    父母留下的存款基本花光,唯一的监护人赵叔叔工资不高,供他读书极为不易。至于班上贫困生的名额,都落到了一些不是很贫困的学生身上。

    苏明安曾有一台很珍视的手卷钢琴,但为了维生只能卖掉。

    不过,没过几天,这台手卷钢琴又回到了他手中。因为他发现这台他珍视不已的宝贝,被人粗暴地玩坏,丢进了垃圾箱里。他捡了起来,耐心地擦了擦,把它的“遗骸”重新小心翼翼地抱进怀里。

    “沈雪是这个故事领域的主人公,必须找到她,看看她哪里有破绽……”苏明安不知道沈雪家在哪里,所以回到了他目前的家——赵叔叔的家。

    赵叔叔并非他血脉相连的亲人,而是愿意照顾他的监护人。

    这一瞬间,他产生了恍惚……对了,他有这个监护人吗?应该是有的吧。

    越是靠近家门,他越是产生了“近乡情怯”的情绪。即使知道这是虚假的情景再现,依然无法心绪平静。

    一开门,是个三十多平米的家,卫生间紧挨厨房,厨房紧挨卧室。

    一个身影宽大的男人,约莫五十多岁,正在扎草编玩具,听到声音抬起头,朝苏明安笑:“回来啦?”

    他额头宽大,眉目凹陷,鼻头肥硕,嘴唇厚实,脸颊由于长期外出而偏向朴实厚重的颜色,像红土地,两鬓有几分白发。

    苏明安的呼吸停滞了片刻,轻声回应:

    “……嗯。”

    男人编着小玩具,汗水顺着额头流下,明明是大夏天,但他连电风扇都没开,手指编着草叶:“瞧,我最近在琢磨这些小玩意,夜市经济不是挺火吗?我寻思下班之后,把这些小玩意放到夜市上卖,肯定能多一笔收入!”

    “当心手。”苏明安看到赵叔叔的手指有几道划伤。

    “我会小心的,要是流了血,落到草编玩具上,可就白弄了……”男人应道:“炉上烧着火,你去看看。”

    苏明安放下书包,放在家里唯一完整的家具上——是一张褐红色的原木桌,遍布漆黑斑块和裂缝。这台桌子,兼具了写作业、吃饭、缝衣服等诸多功能,堪称家里的大忙客。

    他走进厨房,揭开锅盖,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面而来。

    瘦弱的身躯,咕嘟咕嘟叫了出来。

    “……鸡汤?”他侧头看了眼:“今天为什么炖鸡汤?”

    “半只鸡,死了一段时间了,李大娘不要,我就拿了回来,有点味儿,不过我洗得很干净,不会吃坏肚子。”赵叔叔的眼神依旧不离开手中活计:“好久没给你吃过好东西了,补补,你都长不高了。”

    苏明安一边端着鸡汤,一边注意窗外有没有沈雪的身影:

    “今天是什么日子?”

    “什么什么日子?”男人装傻。

    “不是重要日子,我不信你会买鸡。”

    “你小子,都说了是捡漏……哼,哼哼,好吧,被你瞧出来了。今天不是光棍节嘛,给你过一下。”

    “……你什么奇奇怪怪的节日都要过?”

    “那可不。那谁说过‘生活总要有点仪式感’。我们虽然呢,过得……不算太富足吧,但仪式感可不能丢!你爹我教你的最重要的一课,就是学会自爱!给自己一点活的盼头!”

    “……爹?”

    “咳,咳咳咳……监护人,监护人!”

    “……”

    “自爱可是很重要的,只有爱自己,你才会觉得世界都亮了。要是不爱自己,天天就晓得吃苦,那很快就活不下去啦。”

    “我知道了。”

    “总之呢,你的未来还很长,现在吃苦只是暂时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好日子……还在后头吗?”

    “对。你想想啊,上了大学,可是多风光一件事。我就没上过大学,上的职高。不过我们那时候,职高可比高中还厉害……”男人又开始“忆往昔峥嵘”。

    他们坐下来吃饭,菜很简单,只有一碗鸡汤。

    地上洒着几滴血,男人掩了掩手指的划伤。犹豫了一会,小声说:

    “那个……明安啊。”

    “嗯?”

    “今天你们学校音乐老师给我打电话,说想让你走音乐这条道,成为什么艺术特长生……正好你高二了,也该做选择了。”

    “哦。”

    “你……还是想做正经的文化生吧。”男人小心翼翼地看了他一眼。

    “嗯。”

    “那就好,那就好。”男人顿时舒出一口气,摩挲着染血的手指:

    “听我的话,好好上个大学,读个好就业的专业,拿个五六千的工资,单位还帮你交社保,多好。你要是剑走偏锋啊,等你找不到工作,这个音乐老师可早就不见了!”

    “我知道你钢琴弹得好,但爱好是不能当饭吃的。画画啊、弹乐器啊、唱歌啊,到最后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没有门路,可是很难走的。”

    “热爱归热爱,有多少人凭热爱成功的?咱们普通人啊,就死心一点,这世上也轮不到咱们挑大梁,也轮不到咱们做什么神仙皇帝救世主,别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事,以后还能吃很多碗热气腾腾的鸡汤……”

    苏明安听着,勺子搅着鸡汤,他望向窗外,忽然看见了一抹红色的影子。

    ——沈雪!

    故事进行到这里,应该是中期了,她果然出现了。

    在故事领域中,苏明安和沈雪都有需要扮演的角色,不能毫无逻辑地突破角色限制,否则会被判定为“吃书”。

    “我离开一下。”苏明安起身。

    “哎?天黑了,上哪去?”赵叔叔跌跌撞撞追出来,手里拿着个手电筒:“门口那条沟沟,当心别踩着!”

    圆圆的手电筒抛了过来,苏明安“啪”地一声接住,他略微留恋地看了赵叔叔一眼,轻盈地一跃。

    家门口的水沟太宽了,总是踩到水,整整困扰了他三年。

    但此刻,他轻而易举地,就跃过了这条困扰了他三年的沟壑。

    “……!”

    昏黄的灯光洒下,巷口传来几道喝骂声,似乎有沈雪的声音。

    苏明安关了手电筒摸过去,在黑暗之中,望见了一只白色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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