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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四百三十九章 今朝刀锋往事回(第二更)

    “千分之五,略少了吧?”简卿一想比例,感觉过低。

    “少?你现在有钱,去海州买房子,只要能买到,赶紧买。你在广州港口附近买更好。”

    李丰诧异地看简卿,你怎么能认为千分之五少的?

    “十年可翻一倍?”简卿倒是很聪明。

    “十年一倍?你买不?买我借你钱,十年后你给我四倍本金,你一定会觉得我今日要少了。”

    李丰一副我愿意帮你赚大钱的样子,借钱。

    “我不敢买,你咋不买呢?”

    简卿摇头,他家又不在这里。

    “我更不敢买,我买了是想出来过日子?我是庄户,我签的死契,身份不允许。”

    李丰看上去好难过,摇头的时候瘪着嘴儿。

    “是呀,庄户又是死契,都……我差点上了你的当,你是李家庄子的庄户。

    你跟我哭穷呢?让你走,你舍得走?就算不杀你,你也会赖在李家庄子。

    陛下和大臣为什么不去其他地方办公?别人见到陛下胆战心惊的,你见了无非点个头。”

    简卿怒了,你忽悠到我头上了。

    “你才点头呢,我必须鞠躬,然后问候一声陛下好。”李丰反对。

    “可把你委屈坏了是吧?好像你离了李家庄子再见陛下的时候就可以不这么做似的,不对,你离了后你根本见不到。”

    简卿鄙视,摘下斗笠、脱蓑衣,  看看旁边摆着的凉茶,端起来喝一口:“还是有点热。”

    “旁边小锅里炖着牛腩,  中午之前我放点芋头,  咱俩喝几盅。”

    李丰指指另一口小锅,  水牛的牛腩,这边水牛多,  总不能一直活着,死掉后,李丰想吃就买一些。

    他先把不爱烂的牛腩给炖上,  一会儿放芋头。

    他不缺油水,吃东西的时候就想着吃边角料,牛肉不吃吃牛腩,鸡大腿不吃却吃鸡爪子,猪肘子不要留猪蹄……

    当然,  他还没奢侈到鲤鱼不吃专门吃鲤鱼须子,  或者鸭子不要就挑鸭舌头的地步。

    李易也不那么吃,  尤其是现在鸭子多了,专门吃鸭舌头也没多少钱。

    之前有人那么干,  为了显示自己有钱、有势。

    ……

    “今天咱们吃牛肉炖芋头,  从贵州荔浦送来的,  送到广州,  巡洋舰过去顺便带来,  就是给咱们吃的。”

    李易也在准备芋头炖牛肉,  不是牛腩,牛腩对牙的要求比较高一些,对胃的要求也高一点,不好咬和消化。

    甭管炖得多么烂,吃的时候和牛肉就不一样,他自己可以,  那些老头不行。

    正宗的荔浦芋头,  就是荔浦县,贵州的治所在始安,即李易时的桂林市。

    这里的芋头比较小,  李易知道这样的好吃,跟栗子一般,  小的栗子比大的好剥皮,  价格差好几倍。

    小的甜,  含淀粉和糖高。

    游艇出去又回来一趟,  接着加完油继续跑掉。

    这回没带香蕉,  带了芋头与更多的胡椒。

    小兰看看永穆公主,永穆公主点头,小兰小声道:“李郎,听说牛腩炖番茄也好吃呢!”

    “对呀!多亏你提醒我,我这就做。”

    李易赶紧去准备,听说啥呀?你又不是没吃过,你想吃而已。

    “多谢李郎。”两个人一起开心道谢。

    让男人做饭,除非男人是厨子,要么是苏轼,不然哪个男的会给女的认真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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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轼其实也不是给女人做,他属于自己吃。

    包括杜甫最后没吃的东西的时候吃橡子,他也是自己做。

    按照历史记载,杜甫最后应该是心血管疾病,看着说是撑死的,其实撑不一定能死,他可以吐啊!

    突然间吃了大量的东西,胃部血液供给不足,增加心脏负担,然后死了。

    问问满朝文武,有几个在家里做饭的?

    李易习惯了,男人做饭才是最好的,好厨师里有几个女人?

    唰唰的,李易切牛腩,不存在钝刀的情况。

    他那时卖刀的,切肉一碰就切开,其实跟刀的材质没关系,是磨得好,刀口锋利,铁片子一样磨出那个效果。

    把刀买回去,自己用着用着就不好用了,自己磨又磨不出来那个效果。

    有好的刀,磨一次可以用很长时间,那个看材质,冷轧的,尤其是剪头发的剪刀,好的材料加冷轧工艺,一把成本就六七百,买的话上万。

    李易所用的属于普通铁刀,工匠磨的好,跟他那时街边搞宣传一样,碰到就切开。

    大唐战斗的刀可不是这种,比较厚,一刀砍下去,能把对方的刀给砍断。

    因为对方的工艺不行,太脆了。

    至于说砍完后有缺口,那不是问题,有缺口的刀砍身上杀伤力更大。

    李易切着,旁边有庄子护卫一起切肉,就是挑荡军的人,他们练习手感,别时间长了忘记怎么动手。

    李易用菜刀,他做菜必然用这个,又不是手术,手术拿手术刀。

    挑荡军的护卫则是尖刀,他们战斗的时候跟耍杂耍一样,在人群中飞舞,给他们一把大锤子他们‘飞’不起来。

    李易撇一眼,这种尖刀分明就是宰牛刀,他下时候家里有两把。

    他知道有多锋利,平时他都不用,那刀磨好了就放那放着,他爷爷磨的,每半年左右磨一次,不用也磨。

    当时他做菜的时候,根本不敢用这两把刀,有菜刀够用了。

    他就觉得这两把刀不应该切东西,而是扎,一扎就进去。

    要是问他说家里哪把刀最好,他会抛弃所有的菜刀,选上两把尖刀中的那个后面把手缠线的。

    因为这把刀,家里杀猪的时候才会用,另一把是杀完猪剃骨头用。

    杀鸡从来都是菜刀,他拿过很多次两把刀,就是拿着看,看得如神。

    后来长大才明白,那钢口不同,刀柄的木头也不同,缠线的那个是怕伤了把手,并且可以让人握得更紧。

    “唉~~~”回忆中清醒的李易叹口气,眼前已经切出来一大堆的牛腩块。

    “逝者如斯夫,往者不可谏。”李易取断章内容了,如明朝考科举时一般。

    “往事管他呢,珍惜眼前人啊!”

    小兰跟永穆公主在旁边切西红柿,切得很小,就没打算吃,要煮飞了,吃牛腩。

    “你俩这刀功也叫人珍惜,珍惜砧板,就不应该给你了好刀,切个番茄,在砧板上划出来好多痕迹。”

    李易扭头看一眼,你俩多亏不是当外科医生的。

    你们刀是好刀,切个番茄要不要那么拼命?把砧板都给切出来很多道道。

    这要是给你们手术刀,估计患者不用术后恢复了,直接准备后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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